摘要: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考核大綱(征求意見稿)第一條為了規范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,根據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》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》,制定本大綱。第二條本大綱適用于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》
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考核大綱(征求意見稿)
第一條 為了規范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,根據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》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》,制定本大綱。
第二條 本大綱適用于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》規定的起重機作業人員的考核。
起重機作業人員,是指起重機械生產單位、使用單位從事起重機指揮和起重機司機的人員。
從事起重機械司索作業人員、起重機械地面操作人員和遙控操作人員,不需要取得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》,使用單位可參照本大綱的內容,對相關人員的從業能力進行培訓、考核和管理。
第三條 起重機司機分為橋門式起重機司機、塔式起重機司機、流動式起重機司機、門座式起重機司機、升降機司機、纜索式起重機司機。
第四條 起重機作業人員應當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(一)年齡18周歲以上(含18周歲),男性不超過60周歲,女性不超過55周歲;
(二)身體健康,無妨礙從事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;
(三)具有高中或者中專)包括技校、中技、職高)以上學歷;
(四)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;
(五)具有所申請項目3個月以上(含3個月)的實習經歷,實習應在已經持有相應項目的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》2年以上(含2年)的作業人員指導下進行,使用單位應當對其能力進行確認。
第五條 起重機作業人員的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科目,兩個科目均考試實行百分制,70分以上為合格。具體考試內容見本大綱附件A、附件B。考試方式如下:
(一)理論知識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方式;
(二)實際操作技能考試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(注1)。
注1:不得采用虛擬設備代替實際操作考試。
第六條 理論知識考試,各部分內容所占比例:專業基礎知識占30%、安全使用操作知識占50%、法規知識占20%。
考試的題型包含判斷題、選擇題等。
第七條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,各部分內容所占比例:部件識別占30%,基本操作能力占50%,應急處置能力占20%。
起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時,按申請作業項目所涉及類別起重機中的任一品種進行考試,其他品種的實際操作技能由使用單位進行培訓和考核。
第八條 本大綱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。
第九條 本大綱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,原國家質檢總局“關于印發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》的通知”(國質檢特〔2013〕680號)文件同時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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